关键词 |
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涉水产品分类
1、输配水设备
(一)管材、管件。
(二)蓄水容器。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
(四)饮水机。
(五)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2、防护材料
(一)环氧树脂涂料。
(二)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
(三)丙烯酸树脂涂料。
(四)聚氨酯涂料。
3、水处理材料
活性炭、活性氧化铝、陶瓷、分子筛(沸石)、锰沙、铜锌合金(KDF)、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碘树脂等及其组件。
4、化学处理剂
(一)絮凝剂、助凝剂。
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羟基氯化铝)、硫酸铁、硫酸亚铁、氯化铁、氯化铝、硫酸铝(明矾)、聚丙烯酰胺、硅酸钠(水玻璃)及其复配产品。
(二)阻垢剂。
磷酸盐类、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
(三)消毒剂。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纯净水设备
1、外观
1.1纯净水处理器外观应清洁、整齐、无锈蚀。
1.2纯净水处理器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锐利棱边。
1.3纯净水处理器涂层表面应平整,颜色均匀一致,涂层牢固,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流疤、划痕、皱纹、麻坑、起泡、漏涂或集合沙粒等缺陷。
电镀件的装饰镀层应光洁细密、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点、锈点、针孔、气泡或镀层剥落等缺陷。
塑料件的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明显缩孔和变形等缺陷。
2、结构
2.1纯净水处理器的结构应考虑便于维护保养和更换滤芯。
2.2管道布局合理,连接牢固。
2.3在进行表1规定的静水压力试验和循环压力试验时应无渗漏或破裂现象。
纯净水设备
卫生要求
1 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1.1 材料及部件要求
纯净水处理器中与水接触材料,包括成型部件及水处理材料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1.2 化学处理剂要求
在水处理过程中,纯净水处理器中添加的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 17218的要求。
1.3 整机卫生要求
a)纯净水处理器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GB/T 30307的相关要求;
2、额定总净水量
在纯净水处理器的出水水质和对规定的污染物的净化效率符合GB/T 30307的条件下,额定总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纯净水设备使用性能
1累积净水量
累积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2 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3 脱盐率
反渗透净水器
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小于90%。
纳滤净水器
a)对硫酸镁去除率不应小于90%;
b)且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大于75%。
输配水水箱办理涉水产品许可批件的卫生安全检测项目
检验
1 所有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
2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30天。第1次(浸泡第1天)和第6次(浸泡第30天)的浸泡水检验项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全部项目以及本规范4.1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基本项目和第1次检验中的超标项目。
聚乙烯涉及饮用水批件
1、非聚乙烯部件材料
1.1 一般要求
管件中非聚乙烯部件的材料不应对所输送水质及聚乙烯材料性能产生负面影响或引发开裂,并且应满足管道系统的总体要求。
1.2金属材料
所有易腐蚀的部分应充分防护。管件金属部分的材料在管道使用过程中对塑料管道材料不应造成降解或老化。
当管件中使用不同的金属材料并且可能与水分接触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化学腐蚀。
1.3弹性密封件
制造弹性密封件的材料应符合GB/T 21873-2008要求。
1.4其他材料
不应对管件材料的长期性能和水质产生影响。若使用油脂或润滑剂,不应渗至熔接区。
2、回用料
生产管件不应使用回用料、回收料。
办理涉水批件、消字号卫生许可证十多年,每年办理一百多个批件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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