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纯净水设备
卫生要求
1 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1.1 材料及部件要求
纯净水处理器中与水接触材料,包括成型部件及水处理材料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1.2 化学处理剂要求
在水处理过程中,纯净水处理器中添加的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 17218的要求。
1.3 整机卫生要求
a)纯净水处理器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GB/T 30307的相关要求;
2、额定总净水量
在纯净水处理器的出水水质和对规定的污染物的净化效率符合GB/T 30307的条件下,额定总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纯净水设备使用性能
1累积净水量
累积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2 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3 脱盐率
反渗透净水器
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小于90%。
纳滤净水器
a)对硫酸镁去除率不应小于90%;
b)且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大于75%。
取向硬聚氯乙烯管材(PVC-O管材):因受双向拉伸等作用而使分子链沿管材轴向和环向呈一定程度有序排列的硬聚氯乙烯管材。
1、坯管材料
生产坯管的材料应为硬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混配料应以PVC树脂为主,加人必要的助剂,助剂应分散均匀。不应使用含铅助剂。
PVC树脂的应符合GB/T5761的规定,且K值不应小于64。管材涉及饮用水应用时,PVC树脂的氯乙烯单体(VCM)含量应小于1 mg/kg.
2、回用料
允许少量使用本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来的回用料和回收料。
PC聚碳酸酯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标志
1.1 PC罐上应有明显材质标志,标志符合GB/T16288要求。
1.2 包装盒、袋上至少标识有:
a)标称容量;
b) 产品材质、标称质量、尺寸(外径和高度);
c)生产日期,以年、月表示;
d) 可循环使用标志;
e)生产厂名称。
1.3 每批次产品应附有合格证,标签或包装上应至少标明:
a)产品名称;
b) 标称容量;
c)数量;
d) 生产日期,以年、月表示;
e)本文件编号;
f) 厂名厂址;
g)检验员代号。
2、包装
2.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要求。
2.2 每只PC罐应用食品级的聚乙烯或聚丙烯薄膜袋作为内包装,用的大塑料薄膜袋或其他的材料作为外包装。
3、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撞击与机械损伤,运输车辆应清洁,避免与有腐蚀、污染物体共运。
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无腐蚀、的库房内,贮存期限自生产日期起二年。
聚碳酸酯(PC)饮水罐需要进行涉水卫生安全检测,由具备CMA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输配水水箱办理涉水产品许可批件的卫生安全检测项目
检验
1 所有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
2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30天。第1次(浸泡第1天)和第6次(浸泡第30天)的浸泡水检验项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全部项目以及本规范4.1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基本项目和第1次检验中的超标项目。
聚乙烯涉及饮用水批件
1、非聚乙烯部件材料
1.1 一般要求
管件中非聚乙烯部件的材料不应对所输送水质及聚乙烯材料性能产生负面影响或引发开裂,并且应满足管道系统的总体要求。
1.2金属材料
所有易腐蚀的部分应充分防护。管件金属部分的材料在管道使用过程中对塑料管道材料不应造成降解或老化。
当管件中使用不同的金属材料并且可能与水分接触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化学腐蚀。
1.3弹性密封件
制造弹性密封件的材料应符合GB/T 21873-2008要求。
1.4其他材料
不应对管件材料的长期性能和水质产生影响。若使用油脂或润滑剂,不应渗至熔接区。
2、回用料
生产管件不应使用回用料、回收料。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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