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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涉水批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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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箱作为饮用水使用时,饮用水在水箱放置24小时后,涉水产品检测报告项目指标∶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钛、锰、铅、紫外线强度、亚硝酸盐、耗氧量等指标应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
2 水箱作为非饮用水使用是,其水质在水箱中放置24小时后,水质指标应符合 GB17051的要求。
常见的许可不通过的原因:
(一)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生产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
(三)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充分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材料;
(四)检验结果与产品性能不符;
(五)提交申请材料与样品、现场审核等内容不符;
(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如果您有涉水产品认证中存在困惑,请联系我们技术人员,我们将为您提供合理化建议及全流程的咨询服务。
申请延续、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的涉水产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重新进行生产现场审核。
延续、变更和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沿用原卫生许可批件号。延续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为原批件有效期顺延4年,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限不变,批准日期分别为准予变更、补发日期。延续、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应当分别在批准日期后打印“延续”"变更”"补发”字样。
检验报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性状、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并附检验样品采样单。
办理涉水批件、消字号卫生许可证十多年,每年办理一百多个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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