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国一信认证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4 05:12:54 [举报]
水质处理器
(一)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水质处理器。
活性炭净水器、粗滤净水器、微滤净水器、超滤净水器、软化水器、离子交换装置、蒸馏水器、电渗析水质处理器、反渗透净水器、纳滤净水器等。
(二)以地下水或地表水为水源的水质处理设备(每小时净水流量≤25m3/h)。
(三)饮用水消毒设备。
二氧化氯发生器、臭氧发生器、次氯酸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等。
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
使用新材料或新化学物质制造的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和化学处理剂。
一、涉水批件申请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有生产厂区(委托加工的需要代工厂有符合条件的厂区)
(3)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设施
(4)有相应的生产及检验人员
(5)厂区布局满足《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
二、办理周期
2-3个月
三、流程
材料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决定--发放证书
四、价格费用
159*0897*6875
五、申报资料
六、涉水批件有效期
有效期为4年
七、涉水批件需要年审吗?
无需年审,但是对于获证企业,卫生监督部门不定期会到厂区进行监督检查。
申请延续、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的涉水产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重新进行生产现场审核。
延续、变更和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沿用原卫生许可批件号。延续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为原批件有效期顺延4年,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限不变,批准日期分别为准予变更、补发日期。延续、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应当分别在批准日期后打印“延续”"变更”"补发”字样。
检验报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性状、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并附检验样品采样单。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中的品牌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变更后的产品商标注册文件复印件
水质处理器分类
(一)A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净水流量和额定总净水量相同,仅外观不同。
(二)B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但水处理单元大小不同,净水流量和/或额定总净水量不同。
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
标签:无负压供水设备涉水批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