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表面消毒剂 报告
1、理化指标
1.1 有效成分含量、pH值
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浓度波动范围为标示中值士10%(如果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有特别要求的除外),pH值波动范围为标示中值士1。
1.2 稳定性
完整包装的消毒剂在产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其标识的有效期内,其有效含量下降率应小于或等于10%(如果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有特别要求的除外),且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产品标示范围的下限值。
2、杀灭微生物指标
按产品说明书标示的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定量杀灭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杀灭微生物效果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