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水产品: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二.涉水产品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T5750)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卫法监发〔2001〕254)
纯净水设备基本要求及正常使用环境
1.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为:
a)产品不应宣称具有医疗、保健等类似功能;
b)应有可更换关键元件及部件(水处理滤芯、蓄水容器、管材和管件等)一致性的有效措施,确保使用者能够获得关键元件及部件的材质以及相关物质等合规性信息;
c)应对具体物质进行去除或净化能力的宣称,不应采用对物质的统称(如:有机物、无机物和重金属等)的去除或净化能力宣称方式;
d)宜称对一种或多种物质具有去除或净化能力的,需对每一种具体物质进行选择性功能要求的测试;
e)无宣称具有去除或净化能力的,无需进行选择性功能要求的测试。
1.2正常使用环境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纯净水处理器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4℃~40℃;
b)环境相对湿度:≤90% (25℃时);
c)进水温度:5℃~38℃;
d)进水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e)进水压力:连续式为0.1 MPa~0.4 MPa, 非连续式按制造商标称;
f)电压、频率:187V~242V、 (50士1) Hz。
纯净水设备使用性能
1累积净水量
累积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2 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3 脱盐率
反渗透净水器
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小于90%。
纳滤净水器
a)对硫酸镁去除率不应小于90%;
b)且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大于75%。
取向硬聚氯乙烯管材(PVC-O管材):因受双向拉伸等作用而使分子链沿管材轴向和环向呈一定程度有序排列的硬聚氯乙烯管材。
1、坯管材料
生产坯管的材料应为硬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混配料应以PVC树脂为主,加人必要的助剂,助剂应分散均匀。不应使用含铅助剂。
PVC树脂的应符合GB/T5761的规定,且K值不应小于64。管材涉及饮用水应用时,PVC树脂的氯乙烯单体(VCM)含量应小于1 mg/kg.
2、回用料
允许少量使用本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来的回用料和回收料。
管道分质直饮水定义
利用过滤、吸附、消毒等工艺对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为原水,进一步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水。
一般卫生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分质直饮水工程的选址、布局、设计、施工和安装应符合CJJ/T 110和GB50015的规定。
2.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水处理设备、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网(包括水处理材料、防护涂料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卫生安全,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检测机构或具有自检能力的单位出具的符合GB/T 17219的检验报告。
3.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或停止运行30天以上,应进行全管网的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饮水机净水器定义、分类
一、饮水机净水器定义
是指没有分发水功能的、与饮水机配套使用的改善水质的器具。
二、适用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限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14.1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 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1~GB/T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19249-2003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
饮水机净水器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净水器应能正常使用:
a)环境温度:4℃~40℃;
b)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
2、卫生安全
2.1 净水器中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第3章要求。
2.2 净水器中化学处理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第3章要求。
2.3 整机卫生安全
2.3.1 反渗透纯水净水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第4章要求。
2.3.2 矿化净水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令与功能评价规范 矿化水器》(2001)第4章要求。
2.3.3 其余净水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一般水质处理器》(200I)第4章要求。
饮水机净水器
1使用性能
1.1 净水水质
所有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均应不低于GB 5749要求。其中,反渗透纯水净水器净水水质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3要求。
1.2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应不低于50%。
1.3 纯水净水器的去除效率
纯水净水器对钙、镁盐类的去除效率应不低于85%。对一般指标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应分别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1、6.2要求。
1.4 矿化指标
矿化净水器的矿化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矿化水器》(2001)第6.2条要求。
1.5 杀除菌效果
杀除菌净水器处理后的净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应不低于GB 5749中4.1.9表1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1.6 电解水器碱性水pH
电解水器的碱性水pH应大于进水且不应大于8.5。
1.7 初始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初始净水流量应满足5.3.8要求且不低于标称值的95%。
1.8 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净水流量应不低于2L/h。
1.9 额定总净水量
净水器的额定总净水量应大于1000L且不小于标称值的95%。
2、外观
2.1 净水器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污渍、无锈蚀。
2.2 净水器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棱角部位圆滑过渡。
2.3 涂(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
2.4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松紧适度、桶体平稳。
2.5 铭牌等各种标志、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应清晰、明显、正确。
3、密封性能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可靠,无泄漏。
输配水水箱办理涉水产品许可批件的卫生安全检测项目
1 卫生要求
1.1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
1.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浸泡试验。
1.3浸泡水检测结果分别符合规定。
1.4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1.4.1 急性经口毒性(LD50)不得小于10g/kg体重。
1.4.2 两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
1.5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